作者: Shinbi (新比)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心情] 覺得心情很複雜(代)
時間 Sun Dec 19 19:28:11 2010
※ 引述《SKS (天空行星)》之銘言:
: 看到這篇真的很想回一下
: 懶得看請自離←
恩我不懶所以來回你了
姑且不論用字遣詞,雖然你的詞彙和語法不禁令我發噱。
: 1. 到底要不要分手
: 我覺得這件事最後還是取決於原PO的心
: 一句話 你到底真的很愛很愛她
: 發生這種事 心中沒有怨恨 沒有芥蒂是不可能的
對,所以你很清楚「沒有怨恨、沒有芥蒂是不可能的」,繼續看下去
: 同樣的情節在父母跟子女之間每天都發生
: "早就跟你說xxx 你就是不聽 現在才會ooo"
: 有很小的事 比如掉東西 到很大的也有
: 但不管怎樣最後父母都還是會包容
: 我想那種 明明講過千百遍 但最後還是眼睜睜看著他發生的痛 是充滿憤怒跟怪罪的
: 但不管是怎樣的憤怒 用愛 還是可以包容一切的
: 痛苦會過去 美會留下
: 未來無數個夜 你要過著憤恨孤獨的心 反覆煎熬的輾轉難眠
: 還是包容著一切 兩人再次牽起手走下去呢
: 如果這個女生只是一個還算喜歡而交往了一陣子 你覺得沒有她也行 就分吧
: 如果你們已經視對方為未來的另一半 真的很愛她 那 還是別分吧
: 為何蹺家少年回到家 父母不會先責怪 而是哭著說:"沒事了 回家就好"
: 因為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究極的 一切地紛爭吵鬧都是沒必要的 只要人還在身邊就好
: 雖然很難忘懷心中的疙瘩 但如果真的愛 什麼都可以包容了 就是這樣
: 對了剛想到一部電影叫"即刻救援" 內容跟這就有點類似
: 還有交往5,6年真的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了
: 我是覺得這真的很珍貴 應該要再好好考慮
嗯嗯,你寫得好感人,那請問一下--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究極的,可以包容一切,
所以這跟男女朋友對彼此的愛到底有什麼關係???
不是稱做「愛」就一言以蔽之好嗎?
這裡有幾個很簡單的例句可能有助於促進你的思考邏輯和語文能力:
你很愛你的活潑小狗萊西,餐餐西莎寵愛牠;
你很愛你的和藹的父母親,時時噓寒兼問暖;
你很愛你的親愛寶貝哈尼,天天親手做羹湯;
請問你能分出以上「愛」的不同嗎?
男女朋友的相處本來就不是如血緣般的無改變性,
兩個不同的個體結合該經歷的溝通、磨練,解決很多面臨的問題,
被你一句莫名其妙的「包容著一切」就全蓋過去了。
所以原原po一開始的勸阻直接忽視,
女生吵著要去、搬出好友團鬥爭、出事前後男方的煎熬痛苦全都忽略,
我們牽起手走向美好的明天,包容一切吧!
阿請問真善美是都下檔多久了?
爸媽那麼棒怎麼不去找你爸媽交往?
人家憑什麼要用父母對待你的方式對待你?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很愛提出一些冠免堂皇的詞彙,
可是都只套用在他們論點的人事物上,其他反面的人事物全都不包含在內耶!
實在是好針對性的包容喔~
勸和不勸離不是不可以,拜託拿出點有說服力的東西好嗎?
不要只是愛包容忍耐體貼,
這些東西全都可以反過來顯示一開始女方沒對原原po做到什麼阿。
不過如果你要拿些什麼「過去了就讓它過去之類」的話來用我也沒辦法啦!
既往不究嘛!多好多方便!
犯錯的人都好喜歡這句話呢~
: 2. 夜店的事
: 這段要噓就噓吧
: 原PO的事我看了也很難過 不過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而已
: 我覺得夜店是個不良場所沒錯 但不是一定就有危險 重點還是在人
: 父母會說 別去網咖 撞球店 壞人很多很危險
: 但實際上根本不危險
: 父母會說 別騎機車 很危險
: 但很多人天天騎都沒事
: 我知道很多女生 下班後很常去夜店 就是喝點酒 跳跳舞 抒發心情
: 她們那麼常去 也沒發生什麼事
: 我自己也有去過夜店 大概也知道那裡的環境
: 不法之徒很多沒錯 但妳小心謹甚 潔身自愛 不喝醉 並沒有那麼容易出事
: 所謂會在酒裡下藥 會跟蹤女生拖到暗巷裡的事 我沒見過 應該有
不用先打預防針,我反駁你不是不喜歡你的講法,
是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還回頭打到自己嘴巴。
我對夜店這些地方是不是不良場所是沒什麼意見拉,這種東西見仁見智,
不過我完全無法理解你這是什麼鬼邏輯--
「夜店是個不良場所沒錯 但不一定就有危險 重點還是在人」
「我自己也有去過夜店 大概也知道那裡的環境 不法之徒很多沒錯」
「所謂會在酒裡下藥 會跟蹤女生拖到暗巷裡的事 我沒見過 應該有」
看懂了嗎?不懂再幫你整理一下:
1.夜店是不良場所,但不一定有危險,因為「重點在人」
2.我也有去過夜店,大概知道環境,不法之徒(「重點在人」中的壞人)很多
3.會做下藥、跟蹤等壞事的壞人應該是存在的
那按照你自己的講法和論點,不良場所、有壞人、做壞事都條件充分了,
這地方不就危險斃了!!何來不危險之有?
附帶一提,「很多人天天騎車都沒事,很多人天天去夜店也沒事」,
那天天有很多人騎車出事、也有很多人去夜店出事你怎麼不講?(多 得 要 命)
報紙沒有每天頭版登這些事就沒發生就對了?
Do you really know what the hell you are talking about?
: 但這些基本上觸犯法律的事倒也不是那麼容易就發生
: 被壞人盯上 這是一種風險
: 沒錯 基本上人每天都在賭運氣 不管你去哪裡 做什麼 搭什麼交通工具 都有風險
: 只是風險大小不同 去有些地方 做某些事 風險相對較高
: 但即使像夜店風險高 這樣的風險還是很小很小很小 只要妳知道要保護自己
: 會喝醉被撿屍體 自己的問題很大
: 喝了兩杯覺得有一點頭暈了 就應該堅定地拒絕了
: 一個好女孩就不會讓自己在公共場合喝醉 不能再喝就是不能再喝
: 一個好女孩有了男朋友後不會輕易讓別人搭訕 陌生人一來就會害怕地避開
: 不過這次的事顯然是那群爛朋友的錯 遇人不淑 相信了朋友 朋友卻不可信
: 但我仍打了上面那場串是有理由的
: 其實有時候越是被禁止的事 越是想做 這一點簡單的想法 會在心裡一直膨脹
: 身為一個成年人 想去夜店看看長怎樣 是很正常的事
: 完全的禁止看似可以完全避開所有風險 但未必是最好的結果
: 小時候一直被禁止打電動的小孩 長大有機會反而玩得比誰還兇
: 小時候能自由打電動的小孩 反而會覺得這沒什麼而不會沉溺
: 當同儕一直說很棒 但卻被強烈禁止的事 矛盾感跟好奇心會無限上綱 進而改變一個人
: 比起抽菸 嗑藥這些證實有害而且會上癮的東西
: 夜店真的只是一個公共場所 你可以完全沒事 只要你心態是對的 並且有保護自己
: 如果原PO能認同女友那對夜店的強烈好奇 找個日子陪她一起去一次
: 女生去完可能發現其實真的沒什麼 也就不會想去了 甚至以後也能拒絕朋友邀請
: 比起完全地風鎖一個好奇心 充份了解危險的根源跟知道警惕還是比較重要
: 同樣的法則完全可以套用在很多事上 例如騎機車
: 以上真的不是什麼風涼話 我很為當事人難過 但只是看不慣言論一面倒罷了
以上這段我還沒吃晚餐沒力氣回了,完全莫名其妙的壓抑論點,
好像所有人都是沒做過什麼事就會想嘗試的過動好奇寶寶,
小時候oo,長大有機會xx--那結果沒有成為xx的機率怎麼不提?
然後重點是,原原po的女友就是發生了阿,你在那邊討論這地方安不安全幹嘛?
所謂的言論一面倒是指大家指責女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以你的結論就是,
「如果原PO能認同女友那對夜店的強烈好奇 找個日子陪她一起去一次
女生去完可能發現其實真的沒什麼 也就不會想去了 甚至以後也能拒絕朋友邀請
比起完全地風鎖一個好奇心 充份了解危險的根源跟知道警惕還是比較重要」
所以都是原原po沒有平常就帶她見識見識,沒有預防勝於治療,
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原原po你看看你罪孽深重阿我的天。
事前警告、事後陪伴就醫報案都是無濟於事的,
平常就該帶她玩遍大江南北阿!!
讓她也多陪你跑幾遍酒店、制服店、喇叭店,玩玩看3P、4P、2645P,
以後就不會覺得被壓抑住了阿是不是!!
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實在自作自受阿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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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nbi 來自: 118.168.172.18 (12/19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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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vior92061:真的成功的上色耶,都是重點文句XD 12/19 20:15
推 Dirgo:簡單的邏輯就是原原po沒出事過..所以她覺得不危險的意思.. 12/1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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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oneypack3:真善美前陣子發行藍光片了XD 12/20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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