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ppyman (kkkkk)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Re: [轉錄]控告備份
時間 Sat Jan 16 00:43:41 2010
板主大大 如有違反板規 煩請告知 小弟馬上自刪~~先說道歉@@
※ 引述《cvl (幸福,總降臨在意外之處)》之銘言:
: ※ 引述《keenth (nickname)》之銘言:
: : 作者: pumatogether (台北達爾文) 看板: Test
: : 標題: 控告備份
: : 時間: Fri Jan 15 20:40:05 2010
: : 想不到有人對這篇文章還玩不膩喔
: : 我對人生除了ptt沒其他目標的可憐人也不會求償啦
: : 老子又不缺錢,看你留個前科肛肛好~哈哈
蚵蚵 再嚇誰?? 你以為前科這麼好留?? 檢察官 法官 每天辦309 310 這種案件
他們還用下班嗎?? 情況不嚴重 根本就不入罪 但情況嚴重我就不保證囉
: : 有鑒於某人都公開嗆要玩了,我沒回嗆的話,別人會看不起你這位很想紅的先生
: : #1BJSF_vR (Militarylife)
: : 推 Swallow43:你要原諒它,p兄可能是智能不足轉服替代役的 01/13 21:13
: ^^^
: 刑309的公然侮辱,其實是要在公然的狀況下,對你進行侮辱
: 可是我發現Swallow43這個帳號所打出來的字是P兄,我相信這個版上很多人都不
: 知道P兄代表的是誰,其實我也不知道,P兄是誰
: 大家都不知道罵的人是誰,何以成為侮辱呀
: 如果他指名道姓地說pumatogether可能是XXXX,我覺得成立刑309的機會比較大
: : 你爸爸媽媽可能也要因為你的一句推文崩潰啦,
: : 哭哭說自己的小孩怎麼寫出這種沒營養又會被告的推文
公然 在網路PO文 應該算公然 不特定公眾可得知 應該符合
而且恰如C兄所言 p兄有很多人ID都P開頭 對象不特定
就算說的是你 替代役如果真的有智能不足可以當替代役這條規定他也可以用這當抗辯
總之不管 刑法309 310 都不該當 民事你告侵權 也一樣 一樣原因
: : → oldcrow:不需要申請,不像替代役的不是家庭不溫暖就是身體殘缺 01/13 21:17
: : → pumatogether:o大這麼想用家因體位申請,就祝你全家死光光囉 01/13 21:19
: : → pumatogether:o大證明義務役只能跟殘障比啊 ㄏㄏ 01/13 21:19
: : 我的推文完全在回應你說替代役=家庭不溫暖=身體殘缺
: : 第一,你自己都說要申請非家因不可,那你家沒死人你要怎麼申請?
他哪有說要申請非家因不可啊 你幹嘛亂扣他冒子 爛招
人家ID再你上面 你說O大白癡都知道你再指誰吧 你住人家全家死光光
應該構成刑法 309 公然侮辱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不重可拘役
另外 我剛不是說情況不嚴重檢察官通常不起訴嗎 可從你之前的慣行 我就不保證囉
: 聽說(真的只是聽說)申請家因替代役不一定要家裡死人,重病還是癌症也是可以
: 所以,不一定只有全家死光光才能申請替代役,這樣子pumatogether可能闡述的不是事實
: 也不是可供公評之事,如果以pumatogether所提出的邏輯思考,那oldcrow也可以對
: pumatogether提出刑法309的告訴了
: : 除非你要證明你身體有殘缺,哈哈,不過你爸媽知道你這麼想自殘會怎麼想呢?
: : 第二,你的推文確實證明你這個義務役只想跟殘障比啊
: : 所以我的推文也只是剛好,你提告後準備被我反告誣告囉!掰掰
: : 同時我也考慮把這篇傳給各個機關的替代役
: : 給需要錢養家的人去處理就好囉
: : 如果全台灣的替代役一人一告,你爸媽大概會在法庭上下跪哭著求我們放過你
: 其實oldcrow在這篇所截錄的文章裡只有機會被非家因且非體位問題的替代役男
: 的告而已,因為部分因為家因與體位問題而服替代役的人,oldcrow提出了
: 可供公評的條件,這個地方在法律上應該是成立的
: 所以pumatogether所說的,全台灣的替代役一人一告,我覺得有邏輯上的問題
: : 長這麼大了還要做出讓父母難過的事情,我都感到鼻酸了 Q __Q
拜託 雞毛當令箭 以為全台灣替代役這麼閒喔 爛招 人家只是說當替代役的原因
侷限在身殘 家因吧 這哪裡有侮辱啊?? 另外對象又不特定 這會該當才有鬼
還一人一告咧 幹 玩民事團體訴訟咧 蚵蚵
: : #1BJpdq8y (Militarylife)
: : → nikotop:這種狗去監獄 浪費國家公帑 跟他索取損害賠償還比較實際 01/15 00:50
: : → nikotop:正修在高雄 超爛的~~~ 果然是靠身體殘缺進替代役 可憐 01/15 00:52
: : 我備份這篇文章了
: : 第一句我原封不動還給你,眼看你爸媽就要承受不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不忍心跟你計較
: 在這一篇節錄的文章中,我並沒有看到nikotop所指的"狗"是指誰耶
: 一個沒有對象的公然侮辱,應該是不會成立的
: : 第二句嘛
: : 正修校長是前高雄立委,對於你寫出這句對正修的公開評價應該很有興趣
: : 後面又概括影射進正修的學生都是身體殘缺
: : 正修的學生如果要告你,一人一告,你也要當心別讓你父母在法庭上崩潰
又拿雞毛當令箭 昏 小孩子嗎 找靠山?? 你以為你四海皆兄弟喔
到處引戰謾罵 會有人挺你?? 蚵蚵 他又沒說誰是狗 對象不特定 不成立
學校排名也是可受公評之事務 恩恩 拜託 學校又不是人 沒感情怎會受辱
該當309 才奇怪 如果是民事 法人實在說 告侵權 也不會成立吧 那六個要件
又沒損害 我才不信我說台大很爛會被台大告侵權 學校有名譽權 195
: 其實學校排名也是可受公評之事務,同樣不違犯刑309或310的條件
: 而且"爛"這個字,其實是主觀意志的問題
: 之前邱立委不是罵管立委很醜嗎?
: 高等法院認為,邱毅只是表達個人主觀判斷並無損管碧玲人格,屬言論自由
: 那nikotop認為正修這間學校很爛,也應該是表達個人主觀判斷,
: 並無損正修這間學校的校譽
: 難道正修會因為nikotop的這一句話,而校譽受損,並且造成倒閉嗎??
: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就要好好探討裡面的法律關係了
: 其實我看不出來正修跟靠身體殘缺進替代役有很大的關連性耶??
: 我相信正修每個學生都頭好壯壯,都是社會精英
: 至少正修我認識,而且叫得出名字的學生,給我的感覺都不錯
: 可是我不認識pumatogether,沒有辦法對pumatogether
: 進行任何的評價
: : 你父母賺錢很辛苦的,結果你長這麼大了還上PTT做出這種會讓父母崩潰的事情
: : 一樣,沒公開道歉的話,你就準備哭哭了
我不是刑法組的 板上應該有律師 或者強者 蚵蚵 我只是說說我的看法
PUMA 出來跑總是要還得 你以為躲在螢幕後就沒事?? 蚵蚵 多行不義必自斃啊
蚵蚵 像個男人一樣堅強的站出來吧 蚵蚵 另外C大我沒惡意@@ 只是討論
我民商法的 不適律師 有錯再查書 這是我沒看書打的 不過我社團學長
到試有幾個是司法官 律師 台大刑法組的 他們有碰實務 我再問他 蚵蚵
違規馬上刪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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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嫂子 叫我鬍子就好了 __(▁)▁▁
◤◤龍龍▃▄▅▄ 我會很有禮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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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ψmroscar ╰╰斗╯╯
◢◢ | | 三明書局-你所不知道的關二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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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145.169
推 vinx:謝謝快樂大分享!這不違反版規!相對我斟酌後會m喔! 01/16 00:51
推 vinx:長知識給大家 但若有出入有勞持續編輯 01/16 00:52
→ happyman:蚵蚵 不會 像這種人我幫點小忙試應該 畢竟他鬧很久了 XD 01/16 00:52
推 cvl:推呀,其實版上臥虎藏龍的一堆,小弟的知識淺薄,不值一提呀 01/16 00:54
推 Utimate:如果他民事起訴書狀還這樣寫,就算程序沒被裁駁..也是訴顯 01/16 01:38
→ Utimate:無理由駁回,還一人一告咧,現在民事訴訟還可能讓你這樣玩 01/16 01:39
→ Utimate:喔? 01/16 01:39